标题: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花语尚东二期项目拒不交付
本人购买东丽区金钟街花语尚东二期住房,购房合同原定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交付业主,但 12 月 28 日,项目销售电话通知无法按期交房,由于未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便没有做进一步深究。12 月 31 日本人到项目现场去领取房子钥匙,开发商负责人告知由于小区供热管理部门一直未做竣工验收,且无法拿到准入证书,无法交付钥匙。本人要求开发商出具延期交付通知书,但开发商反馈公司有权不出具,且无法告知具体交付时间。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各地要坚持保民生,保楼市,保交付,购房时企业一再强调作为央企,不会再交付上出现问题,现在却成了空喊口号,业主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本人在租房同时还要偿还银行贷款,现已无力承担,还望政府给出回复,督促开发商明确交付时间,稳民心,保交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