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24-12-30

标题:东丽区蓝庭雅苑小区5号楼2单元楼道内停放电动车

蓝庭雅苑5号楼2单元有居民长期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相关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电动车停放在楼内,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且属于违法行为。希望消防部门可以来蓝庭雅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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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新立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安全部门已加强对楼道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楼道停放电动车行为,会及时规劝业主,并要求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公共停放区域,保障业主居住环境安全。目前经工作人员再次巡查该楼门,未发现之前的电动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新立街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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