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24-12-30

标题:物业是否应该公示物业服务标准详情和负责人

请问

1.物业在公共区域的公示栏是否是必须的公示渠道

2.物业是否应当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比如几天清理一次楼梯间

3.小区只有一个公示栏合理吗,还是应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公示栏

4.附件图片,公示栏中,是否缺少物业经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等信息

5.长期不落实公示责任,管理部门如何监督和应对措施呢?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金桥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小区的公示和宣传,公示栏只是其中一种途径,市民若想了解其他事项也可以直接去物业咨询查看。关于公示栏的数量,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物业必须在小区里面设置几个公示栏。小区的公示栏在23号楼附近有一个,物业一楼大厅有两个,物业会定期更新小区相关信息。物业已对服务标准及职责和物业人员管理框架图进行公示,在业主入住时发放的还迁手册上明确写明收费标准。物业的营业执照在物业办公处,市民可自行查看。每个楼栋的楼梯保洁人员每天都会打扫。街道会定期会对物业工作巡查监督,如发现问题,督促物业及时整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金桥街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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