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24-12-28

标题:参加就业见习期满应届毕业生政策

您好,我是24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我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到:到大学生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请问“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是指什么呢,如果我25年见习期满,我当年属于25届应届生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5-01-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经与市民沟通,市民目前为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就业见习,未就业状态。并解答了,如果25年见习期满,其还属于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见习并非就业,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政策,市民对本次回复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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