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4-12-25

标题:试用期员工有带薪年休假吗?

2022年5月-2023年10月在天津市外一单位已连续工作超12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未工作,2024年4月底入职天津一公司至11月下旬(含6个月试用期),在新公司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如果有该如何计算天数,若被辞退该年假如何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2-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电话与市民沟通,并解答了咨询的问题,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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