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底生孩子,在医生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顺产转剖腹产。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产假是不是158+15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因此产假为113天,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60日。因此,上述情形的假期天数为173天。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因此产假为113天,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60日。因此,上述情形的假期天数为173天。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12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