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佟** 提问时间:2024-12-23

标题:蓟州区万华园小区建筑垃圾污染,粉尘污染无人管理

蓟州区万华园小区物业未经万华园小区业主同意私自允许其他小区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倒入万华园小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及粉尘污染,并对小区内道路造成严重的损坏,请环保局,住建委物业服务科,居委会,及公安部门,四部门联动严查乱倒建筑垃圾的人及物业相关负责人,对于违法违纪者严惩,对于万华园小区全体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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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4-12-31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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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向您进行了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住房建设委(电话:29191698)、区城市管理委(电话:82718384)、文昌街道办事处(电话:602537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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