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4-12-22

标题: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相问题

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依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调整企业类型、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对此调整是否有最后的截止期限?对未能如期调整的公司具体将采取何种措施?是否包括限制变更备案登记、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等?

望予书面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4-12-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及文号(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请您对本次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市市场监管委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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