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4-12-19

标题:购买了直管公有住房,怎么证明没有享受福利政策

您好,本人家庭2016年在链家购买了和平区一套直管公产房作为学区房,59.65平米,195万元房款,2.7万元买产权费用,已转私产,但房本上住房性质为“划拨/房改房”。本人原部队单位正在排队分房,原则上没有享受过国家优惠政策的都可以排队,也从住建委福利住房保障可开具了未享受福利住房的证明,但审核人员目前回复说我们房本上显示“划拨/房改房”和买产权2.7万元就是享受福利。

对此,我查阅了2014年以来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想求助从哪些政策文件能明确说明一是市场上交易的直管公产房到底算什么住房,二是2016年规定必须买产权,难道2.7万元购买产权的费用能确认这套住房享受了福利政策?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12-26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关于您咨询2016年交易公产房并购买产权是否享受福利政策问题,建议您向原部队单位咨询。关于私产房本上住房性质为“划拨/房改房”问题,建议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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