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长期空置房的物业费减免政策
市长您好,
由于工作原因,我出差外地,在老家天津购买的房产近2年都没有居住和装修,却还要承担高额的物业费。相信类似我这种情况的有很多,空置房是否应该一定程度的减免物业费始终是我们想要呼吁的,实现的一个难题。这不仅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也让物业费的缴纳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敏感。
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开始施行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我希望我们天津也能够在这方面做的更加的贴合民生,对长期空置房进行物业费等比例减免。
以及更加贴近民生,多听听人民在物业方面的意见,对于不符合物业服务条例、物业服务水平的物业公司,对于偏远区域的住宅区,物业费的收缴是否应该下调。比如我所在的小区,物业费是每平米2.9元,但是小区内大多数居民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却没有办法成立业委会,受制于法律和物业高层的限制,胳膊拧不过大腿。您是否可以推行一套合理的物业评价机制,由小区居民对物业定期进行打分评价,以此来考核物业的成绩,切实贴近民生。而不是没有对物业的任何钳制作用,物业拿着前期物业合同来威逼业主缴纳物业费,但实际做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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