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物业工作人员已与相关住户取得联系,对其进行劝阻制止,因颐安西区多层住宅楼均配有地下室,物业公司也多次劝阻张贴告知书告知业主将电动自行车推入自己地下室内,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及充电。高层住宅楼在楼栋之间配备有充电车棚,方便高层业主停车充电。就楼道内停车充电问题,物业公司已履行劝阻告知义务,现正积极协调属地执法部门进行治理。
对于小区内增加充电设施,物业公司已上报社区居委会,需由居委会进行选址民意调查同意后,再经招投标第三方进行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