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居住河西区龙海龙海公寓一期四号楼十门居民,门口常年下水管道跑冒水,多次反应 社区反应 从来没有彻底解决过,每次都是什么私产 公产 居民户外边的公共场地是私产吗?懒政不作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瓦房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龙海一期4号楼10门门口下水跑冒问题,此处下水为公共设施,私产房屋应由居民分摊资金进行清掏,鉴于现场跑冒较为严重及天气因素,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会同社区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情况,现已清掏完毕,下一步社区将入户对居民进行清掏费用的收取。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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