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24-12-15

标题:同村未确权宅基地转让应如何办理

同志您好:

我家四代同堂,长子已结婚且育一子,次子适婚,居住环境拥挤。本村宅基地尚未确权,宅基地申报无望。恰好同村人员准备离村,其宅基地闲置,遂与其协商,转让其宅基地使用权与资格权。

现问题如下

1. 哪些机构、部门负责

2.其流程如何

3.应当签订何种合同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4-12-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渔阳镇政府核实处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渔阳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向您进行了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渔阳镇政府,联系电话:601258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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