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4-12-15

标题: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不能办理保利锦上落户手续

本人自11.12日起在区政务平台诉求三次、12345诉求二次,至今还是不能拿房本在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拖延一个来月,目前天津保利房产及保利物业手续均在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但落户事宜截止目前并未解决。

本人在武清区购买保利锦上(雍锦里)商品房一套,已于2024.11.11拿到房屋不动产证证,近日拿房本去保利锦上对应算兴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被告知,保利锦上(雍锦里)开发商未向公安户籍机关报备房产坐落及门牌号材料信息,所以目前保利锦上商品房不能在泉兴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保利房产及保利物业在本人第一次诉求后泉兴路派出所告知说保利房产及物业提供资料有误,需要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本人第二次在政务平台诉求后,保利房产及保利锦上物业明确告知,修改好后的资料已经再次提交给公安系统,就是目前推动不了,也不知武清公安分局何时批准。至今第三次在政务平台投诉,公安系统最基本的关乎民生的落户事宜为何在保利房产及物业两次提交手续后还拖延一个来月不能解决。人民公安是否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政府部门在百姓中的口碑是实践做出来了,不是看每次回复都敷衍了之,群众心中还是有杆秤的。请公安武清分局明确回复什么具体日期可以落户,不要让一件政府部门应该解决的分内之事在平台连续提交,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度!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12-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小区是新建小区,需开发商携带相关证件及手续到公安机关报备落户的地址及门牌号信息、经市局审批同意,我所民警在系统中增加地址及门牌号信息后方可落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开发商于上周五(12月13日)才提供了全部正确的材料并于12月16日审批通过,现我所社区民警已在系统中增加门牌号及标准地址需再次经过分局、市局审批后便可落户,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所民警已协调分局尽快审批,审批完成后便可落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公安武清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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