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3-2024年采暖季,城投公司已为您多次进行排查、维修,经测温,您室内确实存在供热温度偏低,不符合供热标准的情况,同时,发现您在未向城投公司进行报备的情况下新增了供热面积(新增供热面积为:25.37㎡,原始入网供热面积:58.36㎡,目前您的总供热面积为:83.73㎡),并进行了私接,对此城投公司已与您进行了多次沟通,您要求城投公司为您进行改造,提升供热质量,城投公司告知您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居民住宅补建中供热工程建设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6]118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先将房屋新增供热面积每平米122元的管网施工费以及2023-2024年采暖季新增面积的用热费交纳后,城投公司才能为您进行后续的相关工作,您表示认可新增面积的用热费,但对管网施工费不认可,拒绝缴纳此项费用。
经梁头镇政府协调,城投公司与您在梁头镇属地政府再次进行了沟通,您依然不认可缴纳管网施工费,并希望与城投公司解除用热关系。目前,城投公司已结合您的意愿,于2024年12月18日为您办理了解除用热的相关手续,并清算了供热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