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24-12-13

标题:咨询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判定

您好,我公司专业从事油气管道清管、检测作业,在原油、成品油管道清管后,所使用的清管器皮碗需拆除更换。

请问,经过清洗后表面没有明显油污的清管器皮碗(有少许油气味道),是否需要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还是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即可?

另外,沾染油气的废弃设备、零件,经清洗后是否需要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4-12-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与您致电取得了联系。依据我市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您提出的关于沾染性危险废物如何处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