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12-05

标题:请问关于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服务标准

您好,请问当下天津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标准,是依据哪个文件进行收取,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12-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委、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针对您咨询的物业费标准问题,东丽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规定,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1.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2.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设备技术参数或运行成本据实收取。

经东丽区住建委核实,物业服务费包括基础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养护费,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发改委、东丽区住建委

2024年12月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