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关于发改委十月份发文煤改电电费政策
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通知有效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煤改电”运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煤改气”运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
十月份给市发改委致电 发改委回应是说区里具体实施政策 然后 是杨成庄政府的回复 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8号)、静海区确定了农村居民散户的“煤改电”改造单位以及136个农村的计划改造数,后续自行改造且不在2017年“煤改电”改造任务内的,不享受相关电价政策。
现在的问题是 这个散户是指自己改造的还是集体改造的 我家是2010年左右自己改造的 后续集体改造集体供暖的时候也没用集体供暖 现在还是自己用电 村里大队也统计过几次 也没有下文了 这次政策没有自己改造的吗? 还有什么是散户? 改造名单任务是以户为单位 还是以村为单位统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