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4年1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陈塘庄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根据住建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现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综上,建议您提供具有夫妻双方姓名的不动产登记簿用于确认材料。同时也建议您可就此问题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