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融创城一期融翰园物业的监督管理
住建委物业办的同志,
您好!
针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融创城一期融翰园物业,我有以下2个问题要投诉:
鉴于物业办职责范围包含以下两点:
1.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这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进行监管,确保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2016年购房至今,贵科室是否对其物业收费标准和实际提供服务进行了监察管理?监察结果是否落实到书面?为何该小区一期2000多户业主从未看到任何监督管理迹象。
2.指导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住建委物业科需要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还要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小区交房至今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与居委会多次咨询交涉无果,甚至干涉阻挠。贵科室是否有了解?
如贵科室对以上工作已监督管理到位,烦请在此公示结果。例如每年监察次数,监察时间、监察物业服务包含几大项,监察监察的过程和结果视频图片。
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