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赵沽里新苑小区内个人安装充电桩一事
各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赵沽里新苑居民,响应天津市号召购买新能源汽车,现在跟小区内物业申请个人充电桩,驳回此事。
1.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我:上级领导就让这样告诉居民,按不了。
2.我提问:为什么按不了,为什么小区内已经有统一安装的充电桩(不是以个人名义安装的)。
3.物业回复:人家那是公司性质安装的,有流程有手续,消防、国家电网等相关手续齐全,物业同意,安装的。个人就是不能按,如果按照出了隐患谁负责。
以上物业给与回答的,我不理解,为什么公司就能按,我是居民享受的服务没有,那公司安装就没有隐患吗,而老百姓安装就能有隐患,不理解,请有关部门能不能帮帮我,解决个人安装充电桩的事,谢谢!
我已经打电话给金钟街信访办部门帮忙解决此事,推给物业回复我,我一直没有接到物业电话,目前我希望各位领导帮我解决此事,并帮我移交给发改委、国家电网、街道有关部门领导,给与相关回答,并且给与提供依据,为什么按不了。切记别让物业给与回复,回复也是解决不了,还请发改委、国家电网、街道领导给与回复,请尽快给与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