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4-11-25

标题:金玉府物业违法使用梯控,且电梯多次下坠困人

我是东丽区金玉府小区业主,小区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下私自使用梯控设备,此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278条、第271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1.物业私装梯控,没有征得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电梯、电梯井、楼道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管理应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物业不可擅自做主,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应予以严惩。

2、加装电梯梯控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对电梯维护、业主日常生活均带来负面影响,刷卡乘电梯且只能停靠刷卡层,如有来访者或突发情况还需要业主下楼去接,原本只需运行一次,无形中反而增加运行次数。

3、加装梯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电梯轿厢内无手机信号覆盖,遇紧急情况或电梯故障时,需按亮每层楼以施自救,但电梯门禁无法按亮其他楼层,电梯无法停靠,威胁生命安全。120医护人员无法使用电梯,不能及时进入抢救危重病人。

4、17号楼客梯频繁损坏,电梯故障的记录和维修历史可证明电梯问题的严重性和持续性。已出现多次跨楼层掉梯、困人、停梯事件,物业仅简单维修,不从根本上给业主关于电梯的解决办法。

5、物业公司提供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同样用梯控的方式加以限制。

要求物业单位立即停止并解除梯控,明确自身位置,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责任,希望领导能够为民做主,正确行使法定职权,严惩物业违法行为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12-20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12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金钟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排查金玉府17号楼电梯已正常运行。关于梯控问题,为开发商建设时期已经安装,非物业安装,且无明确规定禁止梯控运行。金钟街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加强电梯管理制度执行,减少电梯故障率,并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也请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金钟街

2024年12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