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博盛园三期新房供暖后室内温度14度
本人等待了10多年的博盛园三期还迁房于9月中旬交房,本人按要求缴纳2575元取暖费,于2024年11月16日发现室内温度14度于是找到物业在11月17日放水放气后,11月19日晚上9点测室内温度15度,11月20日找到物业,物业推诿至开放商第三方,开发商了解情况后说是暖气烧的不热,让找供热公司,我又找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让找物业,他们三个地方推诿扯皮,无奈之下拨打12345后,城管委初步认为可能是室内暖气片小又少,让我们自己花钱加暖气片,同时城管委联系供暖公司放水调试后温度仍无明显改变,现在2024年11月21日下午室外实时温度15度,室内也这个温度。第一,该房验收是否合格?如果合格,那说明市内安装的暖气片达到供暖标准,那为什么温度不够?如果不合格,那是怎么通过验收的?下一步怎么整改?第二,我足额缴纳的供暖费用,供热公司是否应该为我提供达标的供热服务?如不达标,就放置不管?没有任何措施?那我缴费意义何在?第三,目前这种情况,到底是房子建设不合格、还是供暖不达标?到最后责任竟然在我自身,让我自行更换暖气片,我在为谁的错误买单?我自行更换暖气片后,供热是否会以我自行更换为由,不再对我家供暖进行维护?第四,今后每年我是否都得为上述问题焦头烂额,刚刚交房几个月的新房,就得为未来几十年发愁?如何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目前根本无法居住,亟待政府解决老百姓民生问题。急急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