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4-11-21

标题:住房认定问题

尊敬的泗村店镇长吴学东,我是泗村店村民宋*,我有泗村店发的建房申请表,上面有泗村店盖的章,我还有个妹妹,我们都是年满18盖的房,为什么我的房子不合格呢,请领导回复,谢谢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12-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4年11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房屋为泗村店村房屋编号2-080,该房屋未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按照《泗村店镇合法主房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和《泗村店镇无证房屋认定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此类房屋不属于主房认定范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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