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新立街辖属东方和府9号楼小区的配套公建,开发商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配套公建移交给了东丽区民政局要建托老所。请问所有的文件、公示是否合法合规,小区的配套公建就怎么变成了市政的托老所?配套公建用途与规划图不符,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11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1、该处非经营性公建系新立街道移交东丽区民政局; 2、此处建筑计划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具备“五室一校”功能,包括休息室、配餐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 3、鉴于该处公建建设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等因素,切实维护广大小区业主权益,暂时不再考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1、该处非经营性公建系新立街道移交东丽区民政局;
2、此处建筑计划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具备“五室一校”功能,包括休息室、配餐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
3、鉴于该处公建建设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等因素,切实维护广大小区业主权益,暂时不再考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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