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侯** 提问时间:2024-11-15

标题:老人退休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去世后抚恤金领取问题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我家老人在天津市工业微生物研究所(事业单位)退休,后面几年这个单位转为了企业。今年老人因病去世,想问一下:

1、去世后抚恤金的领取标准应参照退休时的事业单位标准发放还是参照如今的企业标准?

2、如果按照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发放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请问此处的基本退休费如何计算?

3、抚恤金领取应联系社保部门还是联系退休时的企业?具体流程和参考的政策是哪一条?若联系企业拒绝发放,该寻求哪个部门帮助?

希望领导解答,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1-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分别11月20日、11月21日,与市民电话联系,详细讲明相关政策规定,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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