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24-11-08

标题:关于“udi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的解读

我想问一下天津药监的各位领导老师,是否允许对于按照批次生产控制的医疗器械产品,udi编码采用一批一码的编码规则。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4-11-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2019年 第66号)要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根据监管和实际应用需要,可包含医疗器械序列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请您对本次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市市场监管委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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