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翟** 提问时间:2024-11-05

标题:非法捕捞 破坏生态环境

近两三年来,东丽区东丽湖街丽湖水面上,总有多艘捕捞红虫的船只作业,特别是今年,共有8艘船只,每艘捕捞船都配有3台报废大功率柴油发动机,翻江倒海夜以继日的掠夺式作业,破坏了生态环境,噪音给周边的居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这样的情况以持续了一个月之久。我们群众多次向农委渔政部门投诉并拨打110报警,得到的答复是船只捕捞野生红虫违法,但该湖泊不在渔政范围内,该湖归东丽湖街道管理。而东丽湖街道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捕捞红虫是治理蚊子,这样的鬼话真是可笑至极。 红虫的确是摇蚊科的幼虫,生活在淤泥中,起到净化水质并给鱼类提供食物的作用,国家明令禁止捕捞,特备是大规模机械化捕捞,国家每年投入巨大资金,治理环境,东丽湖近年来的变化,我们都看在眼里,水鸟也来过冬了,鱼虾也肥美了,特别体现了习总书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至理名言,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红虫每斤市场价格100元左右,每艘船每天可以捕捞50-100斤),东丽湖街道工作人员与社会不法人员勾结,已破坏生态自然环境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侵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希望上级部门领导彻查身边腐败问题现象,揪出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的宁静生活。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12-03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11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东丽湖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东丽湖区域内有东湖和丽湖2个风景区,面积共有11.61平方公里,水面8平方公里,林地面积达3.04平方公里。因风景区大量游客投诉蚊虫太多,影响了户外活动的舒适度,还可能传播疾病,对游客的健康构成威胁。为增加游客体验感及舒适度,有效地消灭蚊虫,公园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三条“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决定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从环境改善到物理、化学等多种方法结合使用。蚊子喜欢在水中产卵,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蚊子的滋生,因此清理水体中杂草、淤泥和虫卵很关键。4-6月、9-11月期间白天开展无人机喷洒灭蚊作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虫密度,夜间开展水体消杀作业。按照蚊虫幼虫夜间沉底的特性,故安排船只对东湖、丽湖夜间同步进行底泥和水草清理,同时使用过滤设备打捞水底的蚊虫幼虫。街道也会督促作业船只降低噪音避免扰民现象,消杀作业随时结合水内蚊虫繁殖情况,适时结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东丽湖街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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