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何时调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9〕33号)规定,完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档次标准,自愿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而且本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31日废止。
请问我市档次标准今年会调整吗?调整的后的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