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北辰区运河宸院小区物业招标程序违法违规
天津市北辰区运河宸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内容:“天津市北辰区运河宸院”住宅物业项目,由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公告期2019年4月2日 至2019年4月4日。实际上,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出议标公告,融创物业于2019年4月16日议标中标。实际上并未进行公开招标程序,融创物业直接与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黑箱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流程不合规。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故意模糊事实,企查查中仅显示原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对议标情况进行隐瞒。 因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属于融创集团,存在利益关系,两家公司均是既违反《招投标法》又损害小区业主实际利益。由此本人认为,原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无法律效力,属无效合同。 要求: 1、废除天津仪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无效合同,查处其违法行为。 2、清除当前物业公司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