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24-10-25

标题:女职工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哺乳假?单位是否可以不批准?

爱人早产,孩子有败血症等较为严重的疾病,喂养困难,孩子母亲不能离开孩子。据此按照《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向单位申请哺乳假,单位不批准。请问申请哺乳假的条件是什么?对于我们家庭来说如此大的困难,单位不批准哪个部门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0-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并解答了相关问题,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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