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10-25

标题:关于咨询天津市哺乳假相关规定

天津市2010年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人剖腹产后产假到期需要如何申请或开具什么证明才可以向单位申请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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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10-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的规定是《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28条,女职工生育假(产假)期满后,因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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