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租房租金使用公积金抵扣一次性扣款三万五千余元
2024年10月14日本人及家庭承租人在和平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租房租金使用公积金代扣业务,将资料交递于南开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窗口办理了住房租金使用公积金抵扣的相关手续,但是在10月15日公积金全部余额三万五千余元全部被扣除转账到公租房租金代扣银行卡上,随即我联系和平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区房管局、公租房管理中心三个部门询问此事是怎么回事,给的回复是不知道无法处理,我又联系南开住建委,工作人员告知我让我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调取公函,我填写完申请后10月17日公积金中心回复说他们无权限,我请问这个事没有主管部门吗?他们互相踢皮球就是为了为难我们普通老百姓吗?我请求相关主管部门给我回复告知我一次性扣除所有公积金是依据哪个条文操作的?为何在我办理相关业务时无任何工作人员告知我此事?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是否到位?请尽快解决,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