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严* 提问时间:2024-09-29

标题:留言被删除,请问该文件现在还执行吗?

尊敬市住建委:

上次我留言咨询的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贵部门已将我的留言删除。但据静海区住建委同志反馈:他们已就此文件请示了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回复说该文件已经过期,不再执行了。那请问这个文件现在是否早已过期,不再执行了。希望不要再删除我的留言了,能够给予一个确切的答复。

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10-11 是否超时:是

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主要咨询普通住房小区标准问题,国办发(2005)26号文件中提出了普通住房标准,未涉及普通住房小区标准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10月1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