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秦** 提问时间:2024-09-25

标题:会计信息采集工作年限证明

本人之前已经在老系统中做过工作登记,首次工作时间为20191101,但由于变更新系统导致我的信息没能同步过去,跟河东区财政局沟通需要我上传材料证明我的各段工作经历,但是由于时间久远且离职,已经无法找到原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而且之前单位有一段时间并未上社保,所以社保记录也无法佐证,财政局那边也给不出好的解决方案,但我认为不应当因为系统升级原因这边没能同步信息却让我们从业者买单,我们之前也是积极配合及时更新工作经历的,当时也是按照要求提供材料通过审核的,现在有需要我们提供,提供不了就不给通过,确实不太合理,而且会影响到我后期报考中级会计资格,我之前已经成功报名过两次,也证明了之前确实是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因为这边系统变更就否定我之前的工作经历明显是不符合道理的,希望这边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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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4-09-26 是否超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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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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