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燕京高级中学家长自发诉求的补充
尊敬的武清区教育局领导:
一、核退不合规、不合法的费用
1、燕京中学 提供的“高二年级费用明细”中列出的自习辅导和周末补课费用 13440元为乱收费。费用未列在如下提到的目录中。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津教政办(2024)67号文件中(以下简称67号文)第二条,第四款中规定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执行。
2、学校额外收取洗澡费和吹风机费用,未在67号文中规定。(见附件一)。
3、食堂收费属于代收费项目,本着非营利原则,按照67号文规定要将账目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二、进行学费监管 按照《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条,政府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进行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施监管。请贵局严格落实此项规定。
三、所有任课教师向所有家长公示教师资格证及简历。
四、自2023年秋季开学以来,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均未向家长提供任何收费凭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学校应对于收费项目开具发票。
五、为了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家长要求学校小卖部不能出售食品。
请贵局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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