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燕京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乱收费的投诉
尊敬的武清区市场监管局领导:
依据天津市教委、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津教政办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67号文)相关要求,针对天津市燕京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天津市燕京雍阳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两者实为同一学校注册地址不同,以下简称为“燕京高级中学”),家长自发联合向贵局提出投诉:
1.学校收取“高二年级费用明细”(见附件一)中收取自习辅导和周末补课费用共计13340元,未在67号文之规定的收费项目中。该校为全日制寄宿学校,收取此费用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尤其是文件第二条中第四款相关规定。
2.学校额外收取洗澡费和吹风机费用,未在67号文中,见附件二。
3.食堂收支账目明细未按照代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我要求贵局进行详查,对学校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