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9-20

标题:2023年10月开始休哺乳假6个月,两年无带薪休假

2023年10月中旬—2024年4月中旬休哺乳假,连续休假4个月,被告知20223年和2024年均不再享受带薪休假,是否合理?同样生育一次,假如不跨年,只一年无带薪休假,跨年就是两年没有。本人能理解一年没有,但是两年均不享受带薪休假是否不合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9-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4年9月23日工作人员电话与市民沟通,讲解了相关政策,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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