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形式主义,不能解决私占车位问题
前段时间反应过私占车位,治标不治本。东舍宅小区属于老破小小区,居住人员都是属于岁数较大人员,院内车位紧张,许多居民利用自己家的物品包括(破三轮,晾衣架,电动车,破自行车等)占车位,
目前有的居民甚至占了两个车位,(位于南二门,卖冷食他家,拿破水泥翻斗车占一个,拿电动老年代步车占一个,甚至占了两宿都不回来停车,与占车位老太太沟通,老太太蛮不讲理,理直气壮表示就是她占的车位,就占了两个,当日联系街道和居委会,置之不理)。
占车位居民基本都属于老头老太太,蛮不讲理,占车位越发疯狂,我想问问街道居委会你们难道没有措施吗?难道因为他们没有素质,就这样不了了知了吗?甚至刚刚铺好的地面就在柏油路上打上钉扣。
而且小区内道路狭小,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情,消防车辆进不来。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不要只清理我发的照片,希望统一清理,难道法律会向一帮没素质的老头老太太低头吗?(居委会别给我打电话,你们解决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