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09-18

标题:居民个人是否可以售卖饭菜商品

河西区湘江道东社宅 南二门一进门 属于5号楼的侧面,紧挨着5号楼,有一家名义上是卖冷食的小店,近期突然售卖了盒饭,我不知道是否有相应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食品监管局备案,是否符合售卖食品的资质,并且该店铺还售卖山姆的产品,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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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4-10-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4年9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现场核查,该店有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现场未发现制作盒饭的相关设备和行为,已责令该商户收回相关宣传板。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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