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翰林小区不让搬家车辆进入的问题
本人为津南区八里台镇翰林学府小区业主,在5月1日时接到小区管家通知,5月6日起一切车辆禁止驶入小区(除特殊车辆外,如消防车、工程维修抢险车、救护车等)。本人与管家沟通得知,搬家车辆、送家具车辆均不能出入小区,入住增添了很多困难,发布通知前也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由于搬家,以及网购家具运送需要,该通知内容会对居民造成不便。5月1日至今本人多次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沟通,依然不让搬家车辆、送家具车辆入内。
按照民法典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按照此章节表述,物业有侵权行为。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小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社区或者街道的居委会应对物业有管理的职麦,对此侵权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上次得到回复“您好!经社区工作人员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物业实施人车分流的管理模式,旨在保证居民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小区南门非消防通道且设置的路桩为可拆卸设计,确保紧急情况下车辆能够顺利通行,不会妨碍消防救援。翰林学府项目人车分流管理并非所有车辆不让进入,对于特殊车辆(救护车、强险车、救火车、老人腿脚不方便、老人小孩生病等)均可进入,但都需快进快出。同时物业也购买电动三轮车及小推车方便搬运业主使用,物业也会协助业主搬运。”
但回复部门没有明确回复,搬家车辆是否能够进入,不能够进入是否违规、侵权,不要就轻避重回复问题,要敢于直面问题,工单不要超时回复。
请市住建委指导区住建委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