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9月20日
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该项目在仅有一家单位投标的情况下,采取议标形式进行招投标。经了解,投标单位(即物业服务企业)已于2019年4月16日取得北辰区朗郡园《议标结果通知书》。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