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事宜
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内容,运输车辆应当行驶和装卸记录仪,标示明显的垃圾分类标志,保持车体完整,密封无渗漏。
金桥街景云轩社区管着三个居民小区,凌晨三点至四点就有一辆运输车在小区里轰隆隆的行驶,没有明显垃圾分类标志,把垃圾都收走了。轰鸣声震耳欲聋,影响老百姓睡眠休息。。疑似是一辆农用三轮汽车。后斗是露天形式。
请“城管委”环境卫生部门及时和属地街道相关部门核实,为什么用敞开式的农用车运输垃圾。运输的是什么垃圾,运到什么地方,有没有相关的垃圾管理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