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9-06

标题:蓟州区昊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不匹配

尊敬的住建委领导:

我是华景家园小区的业主,华景家园小区位于蓟州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号,目前物业服务公司为蓟州区昊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的投诉为该物业公司不能按照收费标准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要求调查该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水平,重新评定收费标准。

目前我小区物业费一平米2元左右,物业公司在住建委发布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显示为A级,但是实际的物业服务完全不达标。请求上级管理部门实地核查,并广泛听取业主心声。

目前我小区已经被国育允能学校包围,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绿化被占用,物业从未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积极争取。我小区一部分业主在12345市民热线举报,最后物业以谎言结案,谎称业主代表同意消防通道取消。目前该事项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另外,关于小区购房时的规划设计,目前被学校占用的操场,原规划应该为小区二期,还有幼儿园,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我咨询物业给我的回复是在国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公示,我目前正在确认,也请领导们帮忙审核下住宅变更是否合法合规。

其次我小区目前已经完全满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但是昊辰物业至今未召集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多次要求也仍未实施,现请蓟州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召集。我们需要成立业委会,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我曾多次通过12345投诉昊辰物业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人员回复态度强硬,口口声声说他们有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09-14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反映物业收费与服务标准不匹配问题,蓟州区住建委一是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二是指导督促属地政府按照《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情况的检查考评,如居民要求调整物业服务标准可按照法定程序组织。

针对反映信用评价结果问题,蓟州区住建委督促属地政府积极配合居民调取查看相关考评资料,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针对反映小区外某学校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问题,经属地政府反馈该区域在小区红线范围外,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

针对反映成立业主大会问题,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书面告知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核实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组织成立筹备组。

蓟州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于2024年 9月11日就上述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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