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4-09-03

标题:养老保险公司未进行缴纳,延迟退休仍达不到年限

在前公司工作期间未进行养老保险缴纳,现面临延迟退休后仍达不到领取退休工资必要年限的问题,请问能否让原公司进行补交,年限是否能计入领取退休工资所需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9-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4年9月4日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王先生,咨询的是其母亲2006年至2012年期间单位欠费问题,已就补缴的相关所需材料予以详细解释,但是王先生反映的劳动关系实际为津滨发展派遣至亚太物业的情况,该两个单位属于开发区和河西区,因此将补缴地点也一并予以告知,此问题已解决。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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