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游** 提问时间:2024-08-31

标题:生育相关政策发布及产假工资

1、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事项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已经于2022年11月征求意见截止,且征求意见明确说明是从2023年1月1日执行,然而现在已经2024年了,请明确一下正式通知何时颁布?在通知颁布之前,该如何执行?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9-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产假天数及待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执行,生育假天数及待遇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计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3〕7号)办理,相关文件附后。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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