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钟* 提问时间:2024-08-27

标题:瑜伽预付式消费,不予退费

6月1日报名的子午孕教(天津孕宝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孕期课程共计16节小班课,24节私教课,花费9236元,后查出胎盘低置身体原因,遇到不可抗力,对方不予安排课程,而后提出退费。与我签订的合同中,身体变化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商家应予以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并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合同中不予退费的条款属于不平等条款。目前,已经找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他们让找商务局,目前还没收到商务局反馈。这种预付式消费纠纷到底是哪个部门处理,有没有固定的管理部门,如果有,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4-09-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4年9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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