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和外地退休年龄不一致社保和医保怎么衔接
天津人社局领导,您好:
天津户籍,女。之前按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已缴纳21年,正常情况9月份在天津办理50岁退休。一年前,在外地找到工作,合同为管理岗位,按照政策规定,管理岗55岁退休,现在找工作不易,单位遵循政策建议55退休。现在情况天津和外地退休年龄产生矛盾。根据国家之前一直以来倡导发挥个人的余热,同时也给国家减轻负担的想法,天津如果超过50岁不办理退休,想咨询后续社保和医保如何衔接?目前有如下几个问题:
1、如果天津50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之后是否还能将外地社保转入?转入部分是否能记入缴费年限?
2、同理,医保部分是否同样可以转入并记入缴费年限?
3、在50-55岁之间,是否能随时根据情况申请退休?
4、天津是否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根据现在的情况延迟退休?
以上为个人情况和咨询问题,国家鼓励延迟退休,不仅可以减轻国家负担,同时工作年限延长也代表为今后退休带来更多的保障,对于这样利国利民的情况,现在的政策有怎样的规定,急盼领导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