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东丽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接到您的留言后,已与您电话沟通反复核实情况,您表示天津市东丽区宸光幼儿园有限公司拖欠您2022年2月-2023年7月期间的工资。就此诉求您已申请劳动仲裁,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仲裁裁决书(津东丽劳人仲裁字【2023】第52号)。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流程,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您已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强制执行。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因此,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建议您依照诉讼的流程办理,您表示认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