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24-08-22

标题:武清大河宸院破产清算问题

破产拍卖如果没人接盘就会进入到以物抵债阶段,那时有抵押权的就会优先拿走抵押物。律师表示除非在破产前提前找人接盘,否则会有几率发生这种情况。

如果到了以物抵债阶段,银行收走抵押物,我们就只剩下个烂尾楼,破产不光失去资产还浪费了时间,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请帮忙向武清法院核实是否存在此几率,并明确告知业主,规避未知风险。当时武清法院给业主解答,还没没有律师回答的好,请司法局领导看下,能解答吗,或者上面观点对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9-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大河宸院延期交付问题,经武清区政府多方研究,最后决定融创大河宸院项目走破产程序,由总包方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法院受理后,按照国家保交房的会议精神,以破产清算拍卖该项目资产所得,优先用于保交房。针对破产清算问题,多部门正在调查研究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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